6.24.2009

「XX苦主」之「愛情回水」



在別人的相簿裡發現了十年前的自己。

原來,2000年的第一天,我是跟這一班人度過的。

啊﹗那些日子,待在男朋友身邊的我,多麼天真無邪啊﹗

感謝主,越過了蒼海,十年後的我一樣青春﹗哈哈哈﹗

感恩的是,不覺得遺憾,也沒有什麼抱怨。

或者,我曾經像「XX苦主」一樣,希望「愛情回水」,結果在那些流淚、抱怨、申訴、爭取、談判和等待的日子裡,錯失了很多美好的時光。

後來,我發現,生命的美好,不在於擁有幾多,卻在於能夠付出幾多。

我沒有恨這個男人,說到底,我是甘心樂意的,他也盡了最大的努力來愛我,只是,人的愛總是帶著缺憾,敵不過歲月,更敵不過誘惑和試探。

理論歸理論,諒解還諒解,思念卻是另一回事,總是叫人折騰。

後來,某一年的某一天,突然放監了,不用再分分秒秒思念著這個人。

如果你問我,為什麼思念一個人,又為什麼不再思念一個人,我根本不懂得回答。萬物皆有定時,生有時,死有時,思念有時,不再思念有時,是上帝安排吧﹖

所以,我不會跟朋友說:不要想他/她,因為思念從來都是不由自主的,逃避和抑壓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,只會換來精神分裂。

不想精神分裂,又不想活活被折騰,或者可以把思念化成一個又一個祝福的禱告。

喜歡是一種感覺,愛卻是一個決定;思念可以是咒詛,也可以成為祝福,問題在於你想要擁有,抑或想要付出。

我很幸福,比十年前那個天真無邪的我更幸福。

1 comment:

TYinHIM said...

Hello Zoe, 我叫Jeanie, 曾經在DTTK2跟妳相遇(感謝主).
謝謝妳的日記(希望妳不會介意我不請自來), 叫我看見自己自我中心, 只懂得佔上帝便宜卻不愛祂... 我要悔改了.
感謝主, 謝謝妳 =)